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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羽毛球锦标赛竞赛
2007-10-16 阅读: 出处:蓝天羽毛球俱乐部网络 作者: 编辑:蓝天 
2007年南宁体育活动黄金周
南宁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南宁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南宁飞浪羽毛球馆
媒体支持:南宁时空网、南宁晚报
二、比赛日期:2007年10月26日晚至28日
三、比赛地点:南宁市飞浪羽毛球馆
四、比赛组别设置:
1、业余组:
(1)A组(为高水平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和双打
(2)B组(为普通水平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和双打
2、青少年组(学生组):
(1)中学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小学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3、在职领导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4、中老年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5、混合团体(出场顺序为混双、男双或女双):
(1)自由组混合团体
(2)单位组混合团体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地域不限。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此次比赛。如参赛者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则被视为本人已对参加活动存在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比赛中,如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裁判员要求运动员出示相应资格证明时,运动员必须配合,如查出不符合参赛资格运动员当场取消其比赛成绩及资格。
3、凡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请务必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诉,同时提供证据和交申诉费200元,否则不予受理。胜诉退回申诉费,反之不退。
4、单项比赛
(1)A组为业余组的高水平组。业余体校退队15年以上、从事专业运动的运动员退役20年以上、凡获得南宁市体育局主办的比赛前8名的选手、自认为高水平者亦可报A组;
(2)B组为业余组的普通水平组。凡获得南宁市体育局主办比赛9名以后选手或纯业余羽毛球爱好者,或不曾获得任何专业和非专业比赛名次的选手均可报名参加该组的比赛;
(3)青少年组为学生组:凡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可参加小学组的比赛;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学生可参加中学组的比赛,符合小学组的选手可报中学组,但只能报一个组别;
(4)在职领导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副科以上级别的领导和企业单位部门副经理以上职位的领导可参加该组的比赛;
(5)中老年组:两名选手年龄相加必须在90周岁(其中一人不得小于40周岁)以上的方可参加该组的比赛;
(6)每名运动员只能报1项单项。
5、团体比赛:
(1)自由组合混合团体可以自由组队或以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组队队数不限,但各队不能超过男女各1名曾获得过前八名名次的运动员和参加过业余、专业训练的运动员,每队可报运动员6-8名,不能兼项。
(2)单位组混合团体运动员必须以单位为单位组队参赛,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区、市直单位以厅、局、委机关组队或直属的二层机构可另行组队参赛。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不允许请外援,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每单位可报运动员6-8名,不能兼项。
注: 获得过前八名(指个人单项)是指在2003年以后由市体育局举办的羽毛球赛中取得的前八名。团体赛业余、专业训练的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与以上单项比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规定通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在填写报名表时字迹清楚、端正,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在报名表下面的声明中必须由本人签署姓名,方为报名有效,否则不予安排比赛;有年龄、资格限制的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方可报名。可通过传真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擅自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0月19日。
3、报名费:A、B组和在职领导组、中老年组每人收取报名费40元;青少年组每人收取报名费30元;团体组每队收取报名费240元。如报名截止后,已报名,但尚未交报名费,该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4、报名地点:
(1)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桃源路60—8号奥体宾馆8楼,邮编:530021电话:0771-2191561,传真:0771-2851480);
(2)南宁飞浪羽毛球馆(建政东路74-1号,建政东路与葛村路口往长岗村方向150米,联系电话:5655901  5655902)
(3)南宁飞凤羽毛球馆(南宁市东葛路飞凤菜市二楼,联系电话:2626078  2626178)
(4)南宁蓝天羽毛球馆(南宁市琅西锦春路广西水产学校内, 联系电话:5331136  5331139);
(5)动力球馆(南宁市北湖路36号南宁装饰城四楼, 联系电话: 3300033  3322233);
(6)浩天体育城(南宁白沙路36号,联系电话:4910922  4910822);
(7)地平线球馆[南宁东葛路延长线92号(南宁规划局对面)利客隆楼顶,联系电话:5705761  5705789];
(8)南宁亚太各体育用品店。
5、抽签:由大会组织抽签和进行竞赛编排。
六、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单项比赛
(1)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21分每球得分赛制。
3、混合团体赛
(1)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录取名次;
(2)比赛采用三场二胜制,比赛采用三局二胜21分每球得分赛制,比赛出场顺序为:第一场混合双打,第二场的比赛由输方选择。
(3)运动员超过比赛时间5分钟不到作弃权处理。
4、如比赛个别项目参赛人数少于5人/对、队(含5人/对、队)组委会有权并组或取消该项比赛。
七、规则、用球、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提供。
3、比赛服装:运动员必须在开赛仪式、第一节、最后一节比赛及颁奖时穿着大会提供的运动服上场,否则不准上场比赛及领奖。
八、奖励名次与办法:
1、单项比赛参赛人/对数达到60人/对以上(含60人/对)奖励前十六名;59-20人/对以上(含20人/对)奖励前八名;10-19人/对奖励前六名;6-9人/对奖励前二名。
2、团体赛参赛队伍达到25队以上(含25队)奖励前十六名;16-24队奖励前八名;10-15队奖励前六名;6-9队奖励前三名。
3、各组获奖运动员均发给奖金(或奖品)和证书;团体前三名将发给锦旗、奖金(或奖品)和证书,其余名次发给奖品和证书。
九、裁判员由南宁市体育局指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南宁市体育局。
十一、本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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