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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汽名爵•广西车网”杯第一届南宁业余羽毛球俱乐部联赛规程
2008-04-03 阅读: 出处:蓝天羽毛球俱乐部网络 作者: 编辑:蓝天 

全民健身迎奥运
“南汽名爵•广西车网”杯  第一届南宁业余羽毛球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宁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欧亚蓝天球馆

三、协办单位: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

四、赞助单位:南宁市桂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浩玛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胜利体育用品实业有限公司
南宁市亚太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可口可乐有限责任公司
(继续欢迎单位、企业、团体、个人给予本次比赛提供赞助)

五、比赛地点: 
1、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在各参赛俱乐部所在主场举行
2、第二阶段淘汰赛在欧亚蓝天球馆举行
  
六、比赛时间: 
1、4月19日(星期六)下午2:30在欧亚蓝天球馆举行开幕式,并进行第一轮次的比赛。
2、逢每周六晚8:30在各主场俱乐部指定球馆进行小组循环赛,为时8周,主场俱乐部每周六晚需战两场。
3、淘汰赛将统一在欧亚蓝天球馆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6月15日(星期日)下午2:30在欧亚蓝天球馆进行冠、亚、季军的决赛,赛后进行前八名的颁奖及闭幕式。
  
七、参赛资格和条件:
1、本次比赛为非盈利性比赛,要求参赛者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如因比赛而造成的心理和生理上的任何伤害,均由运动员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专业现役、退役选手谢绝参赛。
3、参赛选手必须年满18周岁。
4、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凡获得过市一级或区一级业余羽毛球赛A组或青年组、成人组单项前六名的选手,以及在业余体校注册过的均为A组选手。

八、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各业余羽毛球俱乐部。
2、报名日期:即日起至4月10日。
3、报名人数: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人,队员30人。
4、各俱乐部必须在报名表中认真填写每名参赛队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体校注册或2005年-2007年内获得市、区级比赛A组或青年组、成人组前六名成绩的选手必须加以注明。
5、所有参赛队员每人均需交纳1张1寸彩照给组委会作为存档用。
6、参赛队员比赛期间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核实运动员身份用。
7、各俱乐部代表队参赛报名表必须由领队签名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达承办单位。如需更换名单,请于开赛前五天告知承办单位,比赛期间将不再受理名单更换。

九、竞赛项目:
九场制混合团体(三场男双、三场混双、两场女双、一场男单),运动员不得兼项。每场上场选手必须是在报名名单范围内的,且每个俱乐部每场只允许三名男A(业余体校注册过的40周岁以下的女选手将占男A名额)和一名女A选手。
为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对一些场次进行了特别限制:
第一场:男单(必须是非A组选手)
第二场:混双
第三场:男双(此场男双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中老年组:两名选手年龄相加必须在90周岁,其中一人不得小于40周岁;②重量组:两名选手体重相加必须达170公斤以上,其中1人不得小于80公斤)
第四场:女双
第五场:混双
第六场:男双
第七场:女双(必须在市、区一级比赛中从未获得过单项名次的选手,年龄达50岁以上的不受此限制范围内)
第八场:混双
第九场:男双

十、比赛用球:
1、小组赛由各主场俱乐部承担
2、淘汰赛将由赞助商统一提供

十一、比赛规则: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记分方法:每局21分,每球得分,三局两胜制。
3、比赛采用九盘五胜主客场制,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
4、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上场选手名单与报名名单不符的,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5、小组赛的裁判员将由主办方选派一名专职裁判到场负责协助比赛并记分,淘汰赛阶段将由主办方统一设立裁判员。

十二、参赛费:每队200元
  
十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欧亚蓝天球馆(地点:琅西水产学校旁)联系电话:5331136    5331139

十四、奖励办法: 
1、向获得前3名的俱乐部颁发奖杯、锦旗、证书,向获得4-8名的俱乐部颁发锦旗。
2、前八名设奖金(奖金总额一万元,同时继续欢迎体育品牌赞助前八名奖品)
第一名:奖金5000元
第二名:奖金200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
第四名:奖金600元
第五名:奖金500元
第六名:奖金400元
第七名:奖金300元
第八名:奖金200元
3、向四个单项奖颁发体育用品
(1)参赛选手中获胜场次最多的男选手将被评为优秀男运动员;
(2)参赛选手中获胜场次最多的女选手将被评为优秀女运动员;
(3)上场选手中年龄最大的运动员(报名但未出场过的不参加评奖);
(4)上场选手中体重最重的运动员(报名但未出场过的不参加评奖)。

十五、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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